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 伊利沙伯医院建筑工程的总承建商及分包商在假期进行工程,造成噪音滋扰。他们今日(10月26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因违反《噪音管制条例》被定罪,并被罚款共6万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表示,该署今年四月接获公众投诉,投诉油麻地伊利沙伯医院在假期期间进行建造工程。环保署人员周日突击巡查医院一处建筑工地,发现一名工人使用电动砂轮机进行建筑工程。
由于施工现场距离医院D座仅20米,所发出的噪音影响了医院用户。此外,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没有有效的建筑噪音许可证(CNP)。环保署其后在完成证据收集后,向《NCO》下建筑工程的总承建商及其分包商提出检控。
根据 NCO 的规定,任何人在限制时间内(工作日晚上 7 点至次日上午 7 点或工作日的任何时间)在指定区域使用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建筑工程或进行规定的建筑工程(例如处理碎片或锤击)须申请 CNP。
只有在完成评估以证明其噪音水平符合监管要求并获得核电站批准后,方可开始建设工程。初犯者最高可被处以 100,000 美元的罚款。第二次或后续定罪可处以最高 200,000 美元的罚款。
发言人提醒建造界人士应妥善管理及安排工程。
不得使用动力机械设备,不得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区域进行规定的建筑工程。即使拥有有效的噪音污染源,也应严格按照许可证进行工程,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噪音缓解措施,包括在工地设置围栏和隔音屏障,尽可能以减少噪音对附近公众的影响。